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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乡镇街道等管养

发布日期:2018-01-16 09:07|海丝商报|江山多娇

  本报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自元旦之日起,南安市境内普通公路路产路权所属单位和管养责任单位将进行调整。记者日前获悉,此次南安公路分局管养移交包括41个农村公路路段112.733公里(其中县道18个路段71.74公里、乡道12个路段31.182公里、村道11个路段9.811公里)及G358线绕行路段2.4公里,共42个路段115.133公里。
 
  按照现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相关文件精神,这些公路已经分解给各相关乡镇(街道)、市政公用事业局等单位。自元旦之日起,由新接养单位履行路产路权和养护管理职责(原乡镇辖区管护路线不变),相关养护经费按照现行农村公路养护政策标准给予补助。
 
  路产路权和养护管理权移交后,接养和管理单位必须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检查评定标准》,以及上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开展公路日常养护和路产路权维护工作,履行包括路面、路基、桥梁、涵洞、交安设施、绿化及沿线其他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大中小修及检查、检测评定等职责,保障管养的公路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提供“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
 
  (通讯员李清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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