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3-12 16:34|新华网|
据了解,从2014年开始,青海省每年确定300个重点村,以住房建设、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为主要内容开展建设高原美丽乡村。
2014年,青海省级财政安排2.1亿元补助资金用于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根据自然条件和发展状况,补助资金将按地区分档,玉树、果洛、海北、海南、黄南等藏族自治州分别获得最高档和次高档补助资金。此外,2014年青海省共安排624个党政机关、驻军单位、企事业等单位和6个援青省(市)与300个村庄结对共建。
“我们计划到2020年,普遍改善农牧民住房、饮水、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村庄人居环境普遍实现整洁、便捷、舒适,努力建成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高原美丽乡村。”张建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