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2-26 09:36|四川新闻网|中国乡镇网
2016年3月29日,父母均已外出打工的13岁贾某、12岁陈某、13岁先某因外出归来时突降大雨,没带雨伞的他们虽然衣服已经打湿,他们就来到家中无人的王某金家躲雨。三人商量要烤干衣服,就抱来柴草点燃。没想到火苗太旺,将房屋烧毁。经测算,对王某金共计造成7560多元的损失。后因赔偿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王某金一纸诉状将三儿童及监护人诉至当地法院。
2016年11月12日,纳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留守儿童因监护人监护不到位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经审理认为,三留守儿童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三留守儿童均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他们应承担的责任依法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
据此,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同意调解,王某金作出让步,将之前要求的赔偿金额由7560元变更为3600元,三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各赔偿1200元,并当庭兑现。
责任编辑: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