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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 8月新规来了!看看哪些与你相关

发布日期:2025-07-31 09:22|发布:中乡网|

  8月起,一批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新规将落地实施。从城市供水到生态环境保护,从乡村振兴到公平竞争,将深刻影响每个人的日常生活。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让乡村振兴路越走越宽

  四川农村公路新规8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8章71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资金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鼓励整合利用农村公路及其沿边沿线的各类资源,通过开发服务区、加油充电、物流仓储、旅游服务等设施,提升公路运输增值服务,推进公路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农村客货运输、邮政快递与乡村旅游、休闲体育等统筹发展,切实增强农村公路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动能。

  条例助力群众就业增收,明确通过以工代赈、设立日常养护公益性岗位、沿线村民承包等方式,支持低收入群众参与农村公路事业发展,拓展就近就业增收渠道,使改革“红利”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保障公平竞争

  《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8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细化了重点领域审查内容。针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奖补、政企合作、招商引资等多发易发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问题的五个领域,设置审查重点,细化审查内容,严禁政策措施中含有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更好地提升审查工作质效。同时,创新公平竞争“提级审查”工作机制。对适用会同审查程序的政策措施,下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报请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审查建议,防范政策措施“带病”出台。

  四川各市州也有多部地方性法规将在8月施行。

  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

  《成都市供水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将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统筹规划和管理,充分拓展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实施农村地区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推进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推动更多农村偏远地区实现“水桶失业、扁担下岗、水龙头到岗”。

  条例聚焦民生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水质问题,条例明确供水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公布水质结果,供水主管部门等应当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监管。针对日益扩大的供水规模和供水需求,条例加强了供水水源保障和供水应急管理,明确了供水设施建设及改造规范,强化了供水单位对公共供水设施的维护责任,规定了相关建设活动对供水设施的保护要求等。

  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统筹管理新建区域和已建区域。规定城市新建区域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已建区域逐步有序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专门规定老旧城区在城市更新中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特别强调严格保护城市水体和山体生态空间,以主城区竹公溪沿线为重点打造生态海绵示范带。同时,坚持规划引领。要求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体现峨眉山、乐山大佛、东风堰、中心城区绿心、三江水系岸线、岷江港航电等乐山特色的内容要求。

  另外,新修订的《凉山彝族自治州东西河飞机播种林区保护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也将于8月1日起施行,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来源:川观新闻

 

(编辑:晓东  责编: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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