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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试点工商登记“先照后证”

发布日期:2014-09-30 10:55|四川农村日报(成都)|

9月29日,记者从泸州市政府获悉,10月1日起,泸州市江阳区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试点。

据悉,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内容包括:实施市场主体资格和许可经营资格审批相分离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先照后证”;全面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条件;实施“宽进严管”,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后续监管。改革事项适用于在江阳区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的公司,非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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